你好,在土地使用权裁定书 的问题上,本院于2016年6月21日受理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四院)申请执行武汉仲裁委员会(2015)武仲裁字第0001626号裁决书一案,于2016年7月13日向湖北艳阳天旺角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艳阳天公司)送达(2016)鄂0106执1072号执行通知书,通知艳阳天公司:
一、强制腾退武房房自安第05-0823号(房屋所有权证)证载的2825.72平方米的房屋;
二、强制被执行人返还武国用(2008)第52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载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物;
三、强制被执行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至实际腾退之日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四、
五、六(略)等。被执行人艳阳天公司提出书面异议。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