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结案之后,员工和单位劳动关系如果解除了,享受到工伤赔偿,是没有工伤工资了。
如果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存在,那么员工还处于工伤期间。符合停工留薪的条件,那么是可以享受工伤假期间的工资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以上是员工工伤工资由社保局发放这个问题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