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你问的撤销仲裁申请中止执行吗的问题,一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作出了属于一裁终局的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撤销被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赴会执行。
因此,劳动者可以不理会用人单位申请撤销裁决,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比等到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之后申请执行,可以提高效率。
劳动者是当事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会送达劳动者。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十八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用人单位撤回撤销终局裁决申请或者其申请被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仲裁裁决被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