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年龄:性别:电话:
公民身份证号码:住址:
(2)姓名:工作单位:
职务:年龄:性别:电话:
公民身份证号码:住址:
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下:
□ 一 般 代 理 的 权 限 包 括 :
1、代为陈述劳动争议仲裁请求或反请求及事实理由;
2、代为答辩;
3、代为申请回避;
4、代为举证(包括申请 调查取证、鉴定)和质证,询问证人;
5、代为辩论,接受 询问或告知,发表意见;
6、代为协商约定或确定包括不公 开审理、采取书面或其它方式进行审理、仲裁期间的鉴定 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向鉴定人提问;
7、代为签收通知、 告知、决定书、裁决书等仲裁文书。
□ 特 别 代 理 的 权 限 包 括 :
1、一般代理的所有委托事项和权限;
2、代为提出、 撤回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或反申请;
3、代为承认、撤回、放 弃、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或反请求;
4、代为调解和签署、 签收调解书或调解笔录。
委 托 人 :(签字 /公章) 受委托人:(签字 /公章) 二○ 年 月 日 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