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律师你好,对于民法的规定内容有些不明,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民法总则监护制度有哪些。

帮助5人 5.5w浏览 匿名 2018-07-01 四川成都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成都答疑法务
    成都答疑法务
    咨询我
    监护制度的设立旨在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及交易安全。《民法通则》关于监护制度的规定并未明文指出监护制度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一直以来,旧监护制度侧重于维护社会交易安全及秩序,而限制了个人自由意愿的表达,忽视了个人的自主决定权。加之成年人监护制度也并不符合中国人的传统习惯与家庭观念,在法律上须经过法定程序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确定监护人,而且适用范围仅限于精神病人。这使得监护制度在司法实务中的适用非常局限,也不被民众广泛理解及认可。新监护制度突破了旧监护制度的单一性,在理念上为司法实务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人性化的制度设计更彰显民法的人文精神。“人文精神以弘扬人的主体性和价值性,对人的权利的平等尊重和关怀为特质。”[ (7)张文显著:《法哲学范畴研究(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90页。]新监护制度明确了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职责,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对于成年被监护人有能力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应干涉,这体现了最小限度地干预个人自由之理念。立法上确立的“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使得监护制度的适用具有明确的导向性,被监护人的利益应当是首位的,应当充分尊重被监护人的自主权,尊重被监护人的情感。这意味着被监护人虽在行为能力上存在缺陷,但个人的自主意愿并不能被漠视,被监护人依法应享有被平等尊重的权利。因此,新监护制度可谓与时俱进,顺应了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被监护人的利益为核心。
    全文
    9 2018-07-01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54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你好,请问一下,民法总则监护制度
一键咨询
  • 132****44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6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2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绵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2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遂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充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1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8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2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元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6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8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8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7****08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4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7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乐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自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2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眉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1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遂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宾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1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攀枝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绵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2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7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3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4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遂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凉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6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充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8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凉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3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成都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0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自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7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遂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内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成都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内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4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7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4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1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元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自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5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6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眉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3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7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8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4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1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2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0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0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攀枝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3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宾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内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内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3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资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4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8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雅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充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自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攀枝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充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眉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2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2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0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3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凉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眉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达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坝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0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攀枝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4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8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苏州152****563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2****911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2****120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新民法总则法人制度常见问题汇总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新民法总则监护制度
1、根据当地村名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民政部门为被监护人指定其专门的监护人 2、当事人要被监护人的监护权,可以像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成为监护人 3、被监护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专门指定的人成为自己的监护人。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农村自建房无房产证会强制被执行吗
[律师回复] 农村自建房无房产证也有可能会被强制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属于合法建筑的情况
不属于生活必需住房:如果农村自建房不是被执行人生活必需的房屋,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比如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房屋,或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或申请人能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法院可对无房产证的农村自建房进行强制执行,一般会对房屋进行拍卖等处置。
属于生活必需住房但存在特殊情形:即使是唯一住房,如果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或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或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院也可以强制执行。
属于违法建筑的情况
未经审批建造:如果农村自建房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属于违法建筑,通常不能直接作为合法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一般需要先由相关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责令补办相关手续使其合法化,若当事人不补办或无法补办,相关部门可能会依法对其进行拆除,这不属于法院通常意义上的强制执行范畴,但也是一种对违法建筑的强制处理方式。
不符合规划要求:若房屋不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乡村建设规划等要求,也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作为可执行的合法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而是会要求相关部门按照规划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可能包括限期拆除等措施。
公司法财务制度总则是什么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推动公司资源的优化组合,以提升经济效益为经营目标,以社会责任为担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 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各部门严格执行并遵守。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民法总则代理制度是怎样的?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10w+浏览
诉讼仲裁
2024民法总则监护制度如何解读?
在原来法定监护的基础上,强调对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尊重,创设了意定监护制度。(一)重视被监护人真实意愿,《民法总则》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有关部门在指定监护人,以及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时,均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二)创设意定监护制度,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工伤强制执行一般会拿到钱吗
[律师回复] (一)当被执行人有足够可执行财产时:
若被执行人存在如存款、房产、车辆等足够的可执行财产,法院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首先会对这些财产进行查封,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接着可能会进行扣押,确保财产处于法院的管控之下;还会冻结相关财产账户等,避免财产被不当处置。之后,法院会依法对这些财产进行处置,比如拍卖房产、车辆,划扣存款等,将所得的执行款发放给申请人,此时申请人有较大机会拿到赔偿款。

(二)当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
要是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像企业破产后没有剩余资产,或者个人负债累累且没有任何财产的情况,执行工作就会遇到困难,申请人可能暂时无法拿到钱。但法院不会就此搁置,会采取一些措施,比如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让其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留下不良记录,同时限制其高消费,例如不能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一等座,不能在高档场所消费等。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法院会立刻恢复执行程序,尽力保障申请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想了解,人民检察院监督监视居住实行监督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总则

? 监督职责: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 部门分工: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的监督,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负责;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的监督,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

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的监督

? 监督启动情形: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举报、申诉的;人民检察院通过介入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执行检察、备案审查等工作,发现侦查机关(部门)作出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可能违法的;人民监督员认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意见的;其他应当启动监督的情形。

? 监督审查内容:应当审查该决定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并进一步审查是否符合以下情形: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无固定住处的;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或者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在其住处执行有碍侦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

? 监督方式及处理:可以采取查阅相关案件材料、听取侦查机关(部门)作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的理由和事实依据、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的意见等方式。经审查,对于公安机关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报经检察长批准后,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对于本院或者下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应当报经检察长决定后,通知本院侦查部门或者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

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的监督

? 监督内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执行的场所、期限、执行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利是否得到保障;是否有在指定的居所进行讯问、体罚虐待被监视居住人等违法行为;其他依法应当监督的内容。

? 监督方式及处理:可以采取查阅相关法律文书和被监视居住人的会见、通讯、外出情况、身体健康检查记录等材料,实地检查指定的居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查看有关监控录像等资料,必要时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体表检查等方式。发现执行中有违法情形的,应当依法向执行机关或者办案机关提出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

附则

规定了对于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的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和执行的控告、举报、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办理并答复等内容。

除了以上专门规定外,《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也有对监视居住监督的相关规定,如对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案件进行备案审查等。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