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你好,朋友现在急需钱,需要贷款,说是需要有抵押的,问一下抵债物跟债权一起转让有什么规定

帮助10人 10w+浏览 匿名 2018-07-04 河北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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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抵押无效,视为无担保普通债权。rn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流押的禁止】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rn  禁止流押条款、流质条款的原因:rn  
    (1)一般认为,禁止流押条款和质押条款,是为了防止债权人乘人之危。rn  
    (2)其实,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流押不能满足物权变动的形式要件,易使第三人蒙受不测之损害,危害交易安全。《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rn  流押和流质,当事人约定的物权变动是以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为条件的。流质尚可解释为动产简易交付,抵押不移转占有,连解释的余地都不存在。流押应当禁止,流质在法律上是否可以放宽。不无探讨的必要。rn  
    (3)第三个原因,是流押和流质约定的折价价格,到时可能会有很大变化,可能造成显失公平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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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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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分行办理的以物抵债,由信用发放部门报本行信贷管理部门审查,信贷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请本行行长核准。超出本行权限的,还须逐级上报至有审批权的上级行审查批准。
    2、信用发放部门向信贷管理部门、各级分行向上级行申请批准办理以物抵债时,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债务人经营状况;
    2.担保人经营状况;
    3.贷款本息余额及质量状况;
    4.申请以物抵债的主要理由;
    5.以物抵债计划及其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6.抵债财产的构成、质量状况、权利归属、估价、变现能力以及变现计划;
    7.抵债财产的保管计划。
    (二)以物抵债申请表。
    (三)债务人上一年经过审计的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债务人最近一期经过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四)以物抵债协议。已经对抵债财产进行评估的,还须报送资产评估报告。
    3、审查部门应当着重审查以物抵债的必要性、抵债金额的合理性以及抵债财产变现的可能性。
    4、由债务人和债权银行签订以物抵债协议,
    5、债务人签订以物抵债协议后,要根据协议的规定,及时收取抵债财产以及相关的产权证书。抵债财产为不动产、车辆等经过登记转让方能生效的,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6、信用发放部门收取抵债财产后应负责妥善保管,建立抵债财产的保管档案。
    以上就是对抵债物跟债权一起转让的解答,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全文
    11 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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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物跟债权一起转让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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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吗,抵押权能不能跟债权一起转让
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在我国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以下条件: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倘债务已届履行期,但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受清偿,抵押权即消灭,自无抵押权实现。4、债务的未清偿不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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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房改房交易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房改房而言,其所占用的土地通常是以划拨的方式获取而来,因此在购买此类房屋时,必须确保拥有完全的产权方能进行交易。
然而,为了能够获得完整的产权,购买者需要补缴一定数额的土地出让金。
关于这部分费用的具体金额计算方法为:
按照成交时的市场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一进行缴纳,即:
当年的建造成本价格乘以建筑面积再乘以百分之一来得出。
更为详细地说,所谓的“当年的建造成本价格”,主要是指该房产首次进入市场实际销售的那一年,政府发布的房改房的建造成本价格。
当房改房在经过上市出售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便与普通商品房的产权无异。
至于土地出让金,它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也就是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
或者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
又或者是原本通过行政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以及投资等行为,按照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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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物品价值认定有何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领域中,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标淮主要涉及以下几点:
首先,涉案人员需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合法机构中的雇员,这种身份区别于政府机关或公共部门的国家公职人员;
其次,此种行为必须构成对自身职务所赋予的特权和便利的不当使用,即私自占用所在单位的财产;
最后,侵犯财产的性质必须属于非法占有,且被侵占的金额应当达到相当大的程度。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种刑事案件的被告方并不包括单位本身,而是个体性的个人。
当公共部门的官员或公务员出现类似的犯罪行为时,他们将被归类并定罪为贪污罪。
在职务侵占罪的定义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句话的含义主要是指涉案人员通过其在工作岗位上的权力和职责,对所在单位的财务进行管理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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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债权转让的抵押物也转让吗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了抵押权处分的从属性,抵押权作为从权利应随债权转让而转让。债权受让人取得的抵押权系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并非基于新的抵押合同重新设定抵押权,故不因受让人未及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手续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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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物品价值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盗窃物品价值的鉴定办法,主要遵循如下步骤:
首先,若被盗物品持有有效价格证明,则将依据此有效证明进行评估。
如果没有有效的价格证明,或者从价格证明得出的盗窃金额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便应申请相关估价机构对其进行估价;
其次,对于盗窃外币的案件,将以盗窃发生之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所公布的人民币对应于该外币的中间汇率来折合为人民币,以此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盗窃金额达一定标准者,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款;
若盗窃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当盗窃金额达到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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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没有还完可以抵押贷款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未偿清贷款的前提下,房地产仍然具备作为抵押品之资格,允许进行再抵押贷款操作。
然而,请注意以下几点事宜:
在进行再抵押贷款业务时,必须向新债权人详细披露抵押物已为他人设有抵押权的实际状况;
其次,二次抵押所承担的债务责任应以不超过抵押物本身价值或在既有抵押债务之上增加的价值为限;
此外,现有抵押贷款余额不应超过当前市值的七成,且需确保借款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收入来源稳定可靠,同时,其个人信用记录优良。
尤为重要的是,所涉房地产须为市场前景广阔、租售需求旺盛的优质租赁和商业住宅项目。
尽管如此,能否成功办理再抵押贷款仍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年龄、还款能力、薪资水平等因素,以及原抵押贷款银行是否愿意批准此项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权转让设定了若干限制条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关于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欲转让其持有的股份时,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其他合法途径进行。
其次,关于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则存在差异。
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股东需采用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进行转让,且在转让完成之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住所等信息载入股东名册。
而对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只需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即可产生法律效力。
再者,关于发起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特殊限制。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向公司报告他们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并且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同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此外,上述人员在离职后的半年时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有权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做出其他限制性的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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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转让抵税
不可以。中国的增值税只对工业部门征收,对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由于工业增值税具有不同环节抵扣的机制,而营业税不存在抵扣,服务业承担的税负比工业要高,不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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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抵押物需要债权人同意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转让抵押物需要债权人同意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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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不知情帮别人转账犯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帮助他人进行资金转账并不违反法律。
通常来说,这种行为被视为民事性质,因此并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
然而,若转账涉及到他人犯罪所得及由此所衍生的收益时,尽管行为者可能对此事不知情,但仍然无法逃避法律责任,这主要因为他们并没有对掩饰、隐匿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进行否定。
然而,若行为者确知此事,则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当行为者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却仍选择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采用其他手段来掩饰、隐瞒这些财产时,便会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关于该罪行的量刑标准如下:
1.对于构成此罪的行为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接受罚金的处罚。
2.若行为者的行为构成犯罪,且情节较为严重,那么他们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接受罚金的处罚。
3.若单位犯有此类罪行,那么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要求必须是明知。
若涉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应予立案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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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转让吗?
是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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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商标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商标转让流程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
首先,双方必须就商标转让事宜达成充分且明确的共识;
2.接下来,各缔约方将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以确保各项权利和义务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
3.最终,双方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以便于商标局对其进行审核并予以批准。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正式公告之后,受让人才有权持有该商标并依法享有专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将农业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并对其进行征收补偿的相关事宜,以下是一些标准及规定:
第一,每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以及标准,均须依照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的明确规定执行;
第二,在确定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时,应参照当地统计部门审核认定的最基础单位统计年报以及物价部门核准的单价作为依据;
第三,若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仍无法保证需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则可适当提高安置补助费的额度。
政府在征收农民土地时,必须具备合法的项目,遵循法定的程序,向被征收人提供合理的补偿,即先进行补偿,然后再进行征收。
任何违背上述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皆视为非法征收。
被征收人有权拒绝签署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同时也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确认签订协议的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
其次,审查补偿方式、补偿金额以及支付期限等条款的规定是否合理;
最后,核实所征收土地的使用权是否归属于被征收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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