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遇上了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约定不明的情况,
1、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可以诉至人民法院解决。男女双方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如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原协议不得变更或者撤销。
3、根据民法关于物权的相关规定,一般而言,房产等不动产登记在谁的名下,谁就享有所有权。汽车的权利归属亦是如此。这是社会常识,所以夫妻两人在约定“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时,应当视为对这一权利归属的确认。
4、当事人并不能证明该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所以该离婚协议真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