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所在公司经营的是毯子等家纺产品,这几年一直有个相似的公司跟我们打价格战,想要在价格上占优,但再这样下去利润还没有成本高了,这属于不正当竞争吗,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法的区别在哪里?

帮助5人 5.9w浏览 匿名 2018-07-06 浙江衢州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1、 立法目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反对经营者出于竞争的目的,违反市场交易中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攫取他人竞争优势的行为。因此,它首先保护的是受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善意经营者的利益,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从这个意义上说,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追求的价值理念是公平竞争。
    反垄断法则是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出发,目的是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以便使交易对手和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选择商品的权利。根据反垄断法的理论,只有当市场上出现了垄断或者垄断趋势的时候,政府方可干预市场,干预的目的是降低市场集中度,调整市场结构。因此,概括地说,反垄断法所追求的价值理念是自由竞争,目的是保障企业有自由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提高经济效率和消费者的社会福利。
    2、 规制对象。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关注市场上企业间的相互竞争行为,目的是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垄断法关注的则是竞争者之间的协调行为,目的是防止市场上形成排除竞争或者严重限制竞争的局面。
    因此,一个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行为,例如竞争者之间商定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因为这个行为没有损害任何竞争者的利益,从而不会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另一方面,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如假冒商标或假冒专利,这些行为因为不会影响市场竞争结构,不会减少市场上竞争者的数目,反垄断法也不会把它们视为是违法行为。
    当然,反垄断法中也有一些关于企业市场行为的规范,特别是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例如禁止这种企业实施搭售行为或者价格歧视行为等。然而,反垄断法制止这些行为不是出于这些行为不公平或者不正当(当然这些行为是不公平或者不正当的),而是因为这些行为会加强行为人已经取得的市场支配地位,从而恶化市场上的竞争条件。因此,反垄断法关于企业市场行为的规则只是针对那些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大企业。
    以上就是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区别,望采纳。
    全文
    10 2018-07-06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85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法的区别在哪里?
一键咨询
  • 宁波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湖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5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3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0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6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0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1****36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4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3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温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0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3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1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0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8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3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0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1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3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8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湖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1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6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2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8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5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温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4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8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1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5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衢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1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6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8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6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0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8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6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2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2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4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衢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4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温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温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8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7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5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2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8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2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5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温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0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2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1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衢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2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2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镇江181****800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6****912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470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区别
1、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内容上看,反垄断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依法自由参与竞争并抗拒垄断的权利和不从事垄断行为的义务。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有依法从事正当竞争、抵制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和不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
10w+浏览
涉外专长
注册公司好还是注册个体户好判断依据是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您筹备成立个体工商户时,无需启动资金;
至于税务方面,通常采取定额征税制度,即每个月设定固定的营业额度,无论实际销售额是否达标,均须按照该额度缴纳同等税费。
若您的日常开票金额超出所设定的税额,税务部门有权调整您所需支付的税金。
此外,工商行政管理局还将向您收取相应的工商管理费用。
若您的主要客户群体为普通消费者,且对于发票需求较低,那么设立个体工商户便足以满足您的业务需求。
然而,若您的客户群体主要为企业或机构,则建议您选择注册公司。
这是因为公司具有法定的注册资本要求,至少应为人民币三万元。
在税务方面,公司实行的是查账征收方式,若无开具发票的销售行为,可进行零申报处理。
注册公司不仅能让您的客户感到更加安心,而且在未来的业务拓展中也更具灵活性。
在注册程序方面,两者并无本质区别。
然而,从长远发展角度来看,注册公司无疑更为有利。
这是因为个体工商户存在诸多限制,日后若欲转型为一般公司,将不得不经历同样的过程,相当于重复劳动。
因此,在决定注册何种类型的商业实体时,您需要综合考虑自身的经营规划、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方向,以做出最优决策。
个体工商户和公司各自具备独特的优势和劣势,在不同阶段对创业者而言将产生不同的影响。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垄断竞争和寡头垄断
垄断竞争是指有许多厂商在市场上销售近似但不完全相同的产品。垄断竞争市场的定义:是指一个市场中有许多厂商生产和销售有差别的同种产品的市场组织。寡头垄断是指一种由少数卖方(寡头)主导市场的市场状态。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劳动争议纠纷管辖法院有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全境范围内所产生之劳动争议均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之约束与审理管辖。
在下述情况中,劳动争议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点或用人单位注册地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管辖:
(1)劳动合同由异地公司或企业驻扎地签署;
(2)已生效的劳动合同被异议人擅自变更其权利义务关系的履行地点。
2.涉及劳动争议的案件,应由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
若劳动合同履行地点不明晰,则由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换言之,无论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点还是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法院,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皆具有司法管辖权。
3.若当事人双方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做出的同一仲裁裁决持有不同意见,且均向同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首先提出诉讼请求的一方当事人将作为原告,而对于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在审理过程中一并作出裁决。
若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将案件移送至先受理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区别是什么?
价值理念的不同。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反对经营者出于竞争的目的,违反市场交易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攫取他人竞争优势的行为,反垄断法则是从维护市场的有效竞争出发,通过规制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防止少数经营控制或操纵市场,从而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试用期薪资一定是按正式薪资的80%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试用期内的薪资待遇通常为正式录用后的标准薪酬的80%。
值得注意的是,试用期是指在雇主决定是否正式录用新的员工时,基于其思想品德表现、劳动态度状况以及实际工作能力水平等因素所进行的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段。
同时,假期的设定也会因为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及以上但不到1年的人员,试用期长度不得超过1个月;
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至3年之间,则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至于3年及以上的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则不得超过6个月。
此外,同一家用人单位与同一位劳动者之间仅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检察院纠正违法行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框架内,他们将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依法进行抗诉,或者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并促使法院进行纠正与改进。
当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过程存在错误时,他们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从而以判决、裁定的形式依法进行改判、撤销或变更。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于其所监管的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若发现确实存在错误,他们拥有向同级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权利。
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构,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审判监督权责,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无论其级别高低,都有权发起抗诉。
因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各级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如经查证确有错误,有权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而上级人民检察院则有权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如经查证确有错误,向同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第二百一十条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政策的区别在于哪些
调整对象不同。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是经营者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而引起的社会关系,其所规制的对象是狭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反垄断法调整则是经营者以及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所从事的垄断行为。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劳务派遣不允许非正常员工的原因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劳务派遣实践的主要缺陷包括:
首先,由于派遣制雇佣关系中存在着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派遣劳动者往往处于被剥削的弱势地位;
其次,派遣员工在工作场所中的安全和健康无法得到适当的保护;
第三点,派遣员工他们自身的职业生涯发展空间较为狭窄;
此外,用人单位提供给派遣员工的某些福利待遇也不尽如人意;
第四,派遣员工在企业内部缺乏组织归属感,这对于维持员工队伍的稳定性构成了挑战;
最后,部分用人单位可能会利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漏洞,大规模地采用派遣实习生的方式,从而获取廉价劳动力资源(同时通过降低实习生的薪资水平,甚至达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并且成功规避了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另外,还有一些劳务派遣机构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不惜采取各种手段,例如在派遣员工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与其签订对其不利的住宿协议,并要求支付押金,导致派遣员工的基本生活住宿条件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更为严重的问题在于,劳务派遣的管理机构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常常扮演着运动员和裁判员双重角色,这种双重身份使得他们无法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这无疑对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买房不能退房,是否违反消费者权益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判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能否进行退款这一问题上,需要考虑诸多具体情形:
首先,当消费者因所购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导致无法顺利交房、或是交房之后经过权威机构检验发现其主体结构质量仍然不符合标准、又或者是在交房后出现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居住的质量问题时,消费者有权提出退房请求。
换言之,只要能够证明卖方存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消费者便可据此要求退房,并且在此种情况下解除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其次,倘若消费者仅仅是出于个人主观意愿而产生的后悔情绪,并无其他合理原因,那么通常情况下难以实现退房。
事实上,一旦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实际生效,除非存在正当理由,否则无端退房将会被视为违约行为,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价格垄断属于不正当竞争吗?
价格垄断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价格垄断属于垄断的,因为企业之间定价,价格垄断的目的是为了在市场上能够随意调节价格与产量,它与不正当竞争不同,不正当竞争主要是不合理的通过价格变化来搞垮其它的对手。
10w+浏览
损害赔偿
竞业协议不合规有效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协议主体的错误阐释;
竞业限制的实施对象仅限于用人单位中的高层管理者、高端科技人才以及其他负有保守商业机密义务的雇员。
竞业限制的适用范围、地区边界以及时限等方面皆由用人单位与受约束者共同商定,且该约定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因此,并不是任何一位普通员工都适用于竞业限制的范畴,唯有满足法律规定条件的员工方能受到此项保护。
2、竞业限制期限的超期问题;
当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受约束者前往与原用人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型产品、开展相同业务的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或者自行创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其所受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换言之,若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超过了两年,那么超出部分将被视为无效。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其主要区别在于:
1.发生时间有所差异:
(1)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可能会发生于时效期间的任一时段;
而(2)诉讼时效中止则只可能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
2.引发的法定事由各不相同:
(1)对于诉讼时效中断而言,法定事由往往是基于当事人主观意志所能决定的事情,例如提起诉讼或者提出请求;
相对地,(2)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则是当事人无法通过自身意志来控制的事件,比如不可抗力因素或债务人失踪等;
3.导致的法律后果也存在显著差别:
(1)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下,法定事由发生之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将不再被计入,而是自法定事由发生之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上相当于形成了前后两个独立的时效期;
与此相比,(2)诉讼时效中止则是将中止的期间暂时停止计算,直至法定中止事由得以消除后,再恢复计算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