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断交的养老保险是否能补交需要分情况来看:
1. 单位原因断缴:如果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期间应缴未缴的社保费,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申请补缴的。职工补缴社保费需由欠缴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补缴人身份证明和补缴期间的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收入凭证等原始资料,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若一次性补缴超过3年及以上的,还应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或社保稽核部门出具的稽核意见书。
2. 个人原因断缴: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月缴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所以通常不可以补交。
居民养老保险:距规定待遇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剩余年数,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待遇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缴费不足15年的也允许补缴。
总之,养老保险的补缴政策较为复杂,建议您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