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本人的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支取单》一式三联。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
1、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字盖章);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程序
第一步: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支取单》;
第二步:职工持所需资料到中心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第三步:职工持中心开具的转帐支票到指定银行办理转帐手续;
第四步:职工将单位留存的《支取单》交单位经办人记帐。
办理以上提取业务的注意事项
1、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登记错误的,要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变更登记需提供单位证明;
2、提取业务经审批后,请当日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业务;
3、单据一律不得涂改,印章加盖在正确位置,完整清晰,不允许重叠;
4、所有复印件用A4纸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