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担保人:
根据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同》,我自愿为工程项目担保,并慎重签署本协议书。
第一条、保证事由
由担保人对工程施工合同、变更文件和补充协议自愿向有限公司提供以下担保保证。
第二条、保证内容
1、税、费:
A、建筑经营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所得税,印花税等;
B、按国家规定施工企业应缴纳的规费;
C、按lt;lt;项目施工管理目标责任书gt;gt;规定向公司上缴的管理费;
D、民工工资支付、材料费支付;
E、债务偿还。
2、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违约:
A、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罚款处理和违规处罚全部费用等;
B、因出现质量事故而发生的返工整改费用;因工期延误发生的违约损失;因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被处罚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债务:
拖欠的工人工资,拖欠的建材款项以及赊购的材料物资。以项目部工程(项目专用章、项目工程技术专用章)或工程名义借款、贷款、欠款、利息、违约金等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第三条、保证责任
1、对第二条所例条款内容,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和经济偿付;
2、保证人首先应自行对经济和民事责任造成的损失进行清偿或赔偿;
3、如果担保人自行清偿或赔偿后的不足部分,用担保人财物和资产清偿或拆抵赔偿;
4、如果保证人不积极主动履行清赔偿责任,由公司为担保人的委托代理人直接用担保人的财产(担保)物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四条、保证方式(可选一种或二种)
1、保证人一次向公司缴纳保证金元;
2、保证人自愿提供以下资产担保物,抵押担保物列后:
第五条、抵押担保保证权的实现
凡是因本保证书第二条所产生的清偿和赔偿,保证人赔偿后的不足部分,公司以保证人的委托人以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清偿;
2、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务数额的部分归还保证人所有,不足部分,由保证人继续清偿;
第六条、抵押物返还
1、如果保证人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按约定完成施工任务;且
没有留下债务,保证人提供的抵押物如数归还给保证人,担保责任消失。
2、抵押物返还的程序是:
(1)工程保修期到期,经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办清手续.
(2)保证人工程所在地公开公告或登报公告,90天后,如果未发生债务纠纷或索赔,抵押物归还给保证人,用法人资产担保保证的解除担保合同。
(3)保证人接收所返还的抵押物时,必须如数归还原始收据。
第七条、保证人声明:以上保证条款和内容,纯属本人自愿,完全履行此协议书条款。
保证人(单位):
代表: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