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原因是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瑕疵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具体规定为: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必须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瑕疵是重大重组方案未通过审核的一类原因。其中主要包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与上市公司违反公开承诺。
1、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未披露
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要求有关各方必须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但是在实际中,很多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不够完备,达不到并购重组委的要求,由此导致审核不能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