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如果饮酒出事,有四种情需承受法律职责:
1、逼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话语刺激另一方喝酒,或在另一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无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做法;
2、明知另一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另一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酗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本领,神志不清不能支配自身做法时,酒友无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里;
4、喝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以上就是共有饮酒需要承受职责的四种情形,希望大家在饮酒时注意分寸,不能让人过度饮酒,否则将承受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