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很常见。我刚刚看了一下。三个月内归还可不是你理解不负责任的意思。仍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涉嫌挪用公款罪 但是事后补上可能酌情从轻处罚甚至主张免予刑事处罚。但不影响挪用公款罪成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上面所说的有关挪用10万判几年 的答案,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