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来说,中标金额就是合同金额,因为招标发布的设备及数据参数都是一定的,除非有其他的新增的配件或更换为更高配置的设备。当然,出现这种情况也可以和中标单位新立采购合同。
2、我遇到的大部分情况是这样的,中标后就要签合同,合同签署完毕10日内,采购单位支付30%的合同金额给供货方作为保证金,然后在采购系统(包含软硬件)全部安装调试完毕正常工作后在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和前期支付的30%共计90%作为货款支付给供货方。剩下的10%作为整个系统的质保金,在合同约定的标的物质保期过后支付给供货方。
3、关于技术设置问题可以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供货方不得在信息系统中设置任何可能导致系统功能全部或部分不可用的技术参数。必须保证系统功能对采购方的全面开放。
4、关于系统采购完毕,安装调试后必须有质量保证期限,一年或多久双方共同确定,10%质保金就是为了保证供货方对产品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而设定的,这是大额采购普遍存在并采用的方法。
5、质保期过后,10%的质保金要作为合同尾款支付给供货方,这是合同中的支付金额已经结束。
6、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质保期过后,供货方需要为产品在使用寿命内提供技术升级和售后维护,当然,这是属于有偿服务。
如果我有说的不清楚的地方,你可以追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