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写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或者欠条,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从写明的还款之日起二年。但在约定的还款期尚未到达前,是不能付诸法律的。
如果是未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则根据《民法通则》第88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也是二年,
如果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已资不抵债,已经没有能力在在约定的还款期后偿还借款,或者债务人在借款期届满前,明确表示自己不还款,或者有逃匿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时,就可以随时通知债务人解除借款合同,立即偿还借款。届时债务人不返还,债权人可以依据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借款合同不到期能否诉讼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