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传票后多久开庭,是有规定的,递交诉状后,七天之内要立案,一个月内下发传票,三个月内开庭。
《民事诉讼法》第135条对普通程序的审结期限作了如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立案以后交给业务庭,安排开庭的时间,一般是马上把开庭时间定下来,向被告送达传票。
被告收到传票以后,最少15天答辩期,然后是开庭。
开庭以后,就是判决或调解。
结案的时间,简易案件,从立案至结案最长是3个月。普通程序的案件。最长6个月要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