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咨询的工作中同一公司员工导致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我国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操作标准上的规定。解释中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解释中并对赔偿范围从三方面进行了界定,
(1)因治疗损伤支出的费用如: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等;
(2)因生活上增加需要支出的费用:如配置残疾用具,长期护理依赖支出的费用等;
(3)因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未来收入损失。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以向雇员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