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的撤销时效是一年,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一)延期交付房屋。
(二)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三)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五)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六)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
(七)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八)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来。
(九)在建工程转让。 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中要求给付逾期交楼或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诉讼时效亦为两年.其诉讼时效是从预售商品房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的次日开始计算的,即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