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25岁,中专学历,是杭州一家贸易公司的职员。近日,他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西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我从小就喜欢枪,组装枪也是出于爱好,以为不伤人就没关系,真没想到这样也会犯法……”判决书宣读完毕,小刘抬起头,感激地看向法官,“谢谢法院给我一次缓刑的机会,我以后一定学法守法,不会再做傻事了。”
小刘说,自己读小学的时候就开始对枪感兴趣了,爸妈给的零花钱不少都被他拿去买了军事杂志。什么型号的枪支射程多远、有什么特性,他看过一遍,都能记得清清楚楚。
长大以后,他的“枪支情结”也越来越深——看到做工精致的枪支模型,哪怕价格再贵也会买;有枪战情节的影片,几乎一部都不错过。
小刘还喜欢打鸟,周末没事的时候,他就带着一把弹弓,到城郊的小树林里转悠。
“弹弓的弹射效果虽然也还不错,但跟真枪比起来,就是两个档次了,感觉完全不一样。”小刘说,一段时间下来,他越发觉得弹弓不过瘾,连做梦都想拥有一支真枪。不过他也清楚,在市面上是不可能买到枪的。
去年10月,小刘在网上阅读了不少关于气枪的文章,思来想去,他决定自己动手制作一把气枪。
虽然学历不高,但小刘动起手来可不含糊。他先是在网上买来各种配件,接着便参照构造说明,开始组装气枪。
制作过程蛮顺利,不到三天,小刘的第一支枪就完工了。
这支气枪是采用手压气的方式发射的,力道足,但不能连发。小刘拿着打了几次鸟,效果不算特别好,他一直琢磨着再改进一下。
今年4月,小刘公司新来了一个男同事小王,两人关系不错,小刘偶尔也会邀请小王来家里做客。
小王在参观小刘房间时,偶然发现了靠在墙角的气枪,他试玩了几把,表示很喜欢,想让小刘也帮他代购一支。
“你要喜欢这支就卖给你好了,反正我玩得也少。”小刘正好想重新制作一支可以连发的气枪,便把这支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小王。之后,他又在网上重新购买了配件,并组装了一支威力更强且可以存气连发的气枪。
另一边,小王拿到枪后很开心,回去就发了朋友圈“炫耀”。这条信息经过转发传播,立刻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民警顺藤摸瓜,很快找到了小刘。
经鉴定,小刘制造的两支气枪均属于以压缩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枪支罪。
而小王也因为购买气枪,受到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