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员工请假拿加班抵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该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现您在单位上班请事假,单位用您周末加班的双倍工资顶您请假的日工资的做法。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这样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事假那是因为您本人的原因导致当天无法用工的,扣发的是当日的工资,不存在拿周末的工作时间去抵,这样的做法显然是用人单位规避自身风险侵犯劳动者权益的措施,违背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是不允许的。以上建议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