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首部,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
2、序言,序言包括: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表明代理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说。如系上诉案件,则要说明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和意见。
3、正文,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其内容。
4、结束语,为被代理人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