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手杀人,需要分情形来分析。
既然有杀人两个字,说明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但仅仅知道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还不能对其准确定罪量刑,依据刑法上最基本的主客观相一致原则,要依据行为人行为当时的主观心态来对其准确定罪量刑。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对他人实施伤害是故意的,只不过对于他人死亡的结果是没有预料的,是过失的,比如在两人斗殴过程中,拿着器械随手一打,没控制住力度将人打死。这是一种失手杀人的情形。这种情形下行为人是不追求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的。在定罪量刑时会按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进行定罪量刑,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是死刑。
如果是行为人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料到,或者意料到了,但轻信可以避免死亡结果的发生,也是一种失手杀人。比如家长将婴儿吊在桥边嬉闹,不慎将孩子掉下河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失手致人死亡的应该定过失致人死亡,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