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为精神抚慰金,是属于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间接损失,肯定是不能继承。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也是依据该项条认定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的,同时认为,死者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继承法》第3条规定的遗产的任何一项,因此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均认定了死亡赔偿金是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是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可以进行继承的,死亡赔偿金死者死亡时产生的财产损失,符合《继承法》第3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可适用该项对死亡赔偿金按《继承法》的规定在死者的法定继承人之间按继承顺序加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