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军转干部报到落户程序及材料:
1、军转办发布报到通知
上海市军转办发出报到通知,规定报到期限。
2、军转干部办理报到手续
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迁家属一次性办齐离队手续,随迁家属凭军转办出具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移手续。
3、接收单位
军队转业干部持行政、组织、工资关系及独生子女证到接收单位人事(干部)部门报到并开具《军队转业干部申报户口表》,持本人档案内《评定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报告表》到单位所在区(县)人武部办理转服预备役登记手续。
4、军转干部落户携带材料
军队转业干部携带《军队转业干部申报户口表》和户口簿(已婚的配偶户口簿、未婚的父母亲户口簿),有随迁家属的应带家属户口迁移证,到市军转办指定地点开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户口证明信》和《迁户落户确认单》
5、军转干部落户程序
持户口簿、《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户口证明信》和《迁户落户确认单》(85年以后入伍的还需持原注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警署)出具的《户籍证明》)到所在派出所或警署办理落户手续。
6、军转干部转递组织关系
工作分配在区、县及所属单位的,到所在区、县委组织部办理;分配在中央部属在沪代管单位、市属单位、市级机关(人民团体),可直接到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办理。共青团员的组织关系直接到接收单位团组织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