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怎么才能当村干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三条及第二十四条之明文规定,村民会议与村民代表会议具有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进行审议及评价的权力,同时亦有权撤销或改变村委所作出的不恰当决定。
由此可见,若某位村民不幸陷入刑事拘留境地,这一事实本身并不直接影响到其能否胜任村干部这一职务。
然而,如果该村民在面临刑事拘留后果时又收到了刑罚判决,那便可能对其担任村干部的资格产生不利影响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之相关规定,凡因犯罪行为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处以刑罚者,均不得参与村民委员会的职务竞选。
因此,倘若该村民因刑事拘留而遭受刑罚,依照此项法律条款,他将丧失担任村干部的资格。
总而言之,若某位村民虽曾遭遇刑事拘留,但最终并未受到刑罚制裁,那么他仍有可能具备担任村干部的资格;
反之,若他因刑事拘留而遭受刑罚,则将失去担任村干部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三条
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二、刑事拘留怎么知道有没有逮捕
若需了解当地检察院对某项犯罪行为是否已经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您可前往该地区的人民检察院进行咨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所提交的逮捕申请资料之后,会由负责侦查监督工作的相关部门指派专门的办案人员对此展开认真全面的审查,然后在七天之内作出是批准逮捕还是不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并未被采取拘留措施,那么其逮捕申请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和处理,而对于那些疑难复杂或者涉及多方利益关系的案件,则最长不能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条款的明确规定,村民们所组成的村民会议以及由村民代表所构成的会议都具有对村委会成员的工作进行审阅与评估的权力,并且在必要时可以撤销那些无法令人信服或不合法的决策。值得注意的是,若村民只是由于遭受到刑事拘留而尚未受到任何形式的刑法惩罚,那么这并不妨碍他们有资格参与选拔成为村子的领导班子成员。然而,一旦因为刑事拘留而使之产生了需要承担刑法责任的情况,那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个违法行为人将会丧失他的参选村干部的资格。简而言之,刑事拘留行动本身并非直接涉及到村干部资格的取舍问题;不过一旦这种情况伴随着刑罚处理的出现,那就必然导致了相关人员失去村干部候选者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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