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建议:法律上不需要做公证,家庭稳定情感上更没必要做。
按照你所描述的,继子在你们结婚时已成年,而且没有过多来往,所以你们没有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继子是不能继
承你的财产的。而你们大部分的财产都是你们的婚前财产,继子是不能继承的。如果你怕有问题百年(除非你先于你先
生百年,然后你先生继承你的遗产,继子又继承生父遗产),立个书面的遗嘱,把你的财产全部给你女儿就可以了,公
不公证都可以,公证的话,效力好点。至于你先生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先是你分一半,剩下的在你、你
女儿、和继子之间平分,继子的份额很有限,何必弄的家里感情不和谐呢。继子一个人,也很不容易。
lt;继承法gt;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