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申请
1.收到驳回通知书后,仔细分析驳回理由,从而判断该商标是否有做驳回复审的必要(有些完全相同在先的商标就没必要去做了,除非有特殊需求,比如正在对该在先商标做争议、撤三等情形)
2.一定要看好时间,在规定的15天之内,递交驳回复审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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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准备资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原件一式二份
2.商标局异议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3.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外国人需提供本人护照复印件及其中文译本
5.复审申请所需要的证据材料(基于不同的理由而准备不同的证据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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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向商标局提起复审申请
首次递交驳回复审申请书后的三个月内,再有一次补充证据材料的机会,可以从容的收集对驳回复审有利的证据材料,在3个月之内整理好后递交到商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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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形式审查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当事人的申请,经形式审查(如形式审查不合格将不予受理,如材料不足将要求限期补齐),认为申请人的复审申请满足法定的形式要件,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申请,并对商标局驳回决定的合法性和申请人申请复审的事实、理由、请求等进行全面的审查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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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同意/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