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由于重整程序各环节具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时限要求,申请重整前需理顺相关债权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就重整方案达成必要一致,以利于后续重整程序顺利展开。
(二)申请破产重整的债务人/担保人资质要求
1.所处的行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壁垒(技术、资源、资质)。
2.所处的行业具有可预期的乐观前景(技术换代、宏观政策)。
3.具备成熟完备的生产设施及经验丰富的操作人员。
4.拥有一定的研发力量(人员、设备),可产生技术优势。
5.具有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地方政策、地域交通、周边产业、稳定而专有的销售渠道)。
6.得到地方政府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