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逮捕是否还要被判刑,要视案件本身情况而定。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不需要予以逮捕;也可能是现有证据尚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
对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可能会将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也可能进行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如果是后者的,公安机关仍然会进行侦查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至于最后犯罪嫌疑人是否会被判刑,要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情况、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及法院审理后是否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而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