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步骤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手续: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商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屋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两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通常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罚的原则等。通常两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子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手续后,两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议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受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两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流程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