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妈妈的保险报销,只能用孩子的保险报销。参保后新生儿需住院的,须在住院时持“住院证”到参保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具无卡证明,并交至医院医保办,住院时凭无卡证明办理住院手续。出院结算时,使用医保结算系统结算,只支付个人自负部分。城镇户籍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一次性缴纳对应年度全年居民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40元,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出生后超过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仍按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执行。因住院或门诊规定病种治疗发生的支付范围规定内的医疗费用,新生儿医疗保险基金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65和55,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扩展资料第一步,为新生儿办理入户手续。只有在新生儿取得当地户籍以后,才有资格参加新生儿医疗保险。
第二步,到当地的医保服务点为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同时缴纳相应的费用。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家长应向工作人员提供户口本、出生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步,领取门诊医疗的就医凭证。这个凭证包括《社会保障卡》和《就医记录册》。
第四步,领取住院医疗的就医凭证。这个凭证是指《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另外,要提醒各位家长的是,最好在孩子出生三个月内为他办理新生儿医疗保险。这是因为,越早给孩子办理医疗保险,就可以越早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还有就是,新生儿的医保待遇是从其出生之日开始享受的,因此,家长在参保后,可以报销参保前已经由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