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其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