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
受害人未死亡与死亡的工伤事故赔偿
1、医疗费赔偿金额= 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
(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 本人工资(元/月)×24(一级伤残)22(二级伤残)...6(十级伤残)
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 本人工资(元/月)×90%(一级)85%(二级)...75%(四级)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 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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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到60个月)
二、工伤赔偿私下解决是否有效
工伤发生后,如果用人单位既未向主管部门上报,又未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在这种情况下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该行为属隐瞒不报,逃脱了劳动监管部门的监管,最终破坏了国家的劳动安全制度,也损害了劳动者的健康权利,违反了法律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依据《合同法》第52条第(五)款规定,该协议自始无效。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该法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待工伤的行为标准是“应当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是强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