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地点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你的工作地点,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明确规定职工的“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劳动合同不可缺少的内容。因为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它关系到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劳动者的就业选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所以对于题主来说,工作地点的调动如果和你劳动合同中所确定的不同,你是有权利拒绝调动的。正常来说,如果你不愿意,公司应该会和你一起协商解决。
如果你决意不去,公司如果要辞退你,是需要给予你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