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才可以适用缓刑,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你描述的情况下基本上不可能判缓。前款所称恶意透支,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四)恶意透支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数额较大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