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符合《实施办法》规定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深圳就读普通高中学校、中等(中专)职业技术学校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可以在广东报名参加普通高考。rnrn 随迁子女在广东报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预报名时,先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填写有关信息和《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办理确认手续时,到各地市指定的报名点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报名点初审合格后,上报县招生办,由县招生办分送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rnrn 随迁子女报考须携带哪些证明材料?rnrn
1、父亲或母亲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包括《就业创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土地承包合同》、《务农劳动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rnrn
2、父亲或母亲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住所为农村自建房的,家长自有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并都需提供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居住手续的证明材料。住所为单位宿舍的,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供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居住手续的证明材料。rnrn
3、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有效期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达到3年以上(含3年)。rnrn
4、提供父亲或母亲在广东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证明材料。rnrn
5、提供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并在广东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