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从具体的定案件说,A应该是主犯,且数额巨大(主犯按盗窃的全额计算),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B是从犯,盗窃数额按其所得计算,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可能(这要看其分得多少,及当地的具体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