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我国的行政复议法,为您找到林业处罚行政复议答辩状如下: 答辩人(原审第三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村民小组长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村民小组长 因被答辩人村(以下简称:)颁发给答辩人土相村《林权证》的行政撤销权一案,现答辩人依本案事实,提出答辩如下:
一、本案争议的“”、“”、“”三块林地历史以来一直是答辩人土相村所有、使用、收益,被答辩人调低村主张该三块林地自古以来是其村经营管理没有任何证据和法律依据。
(1)“”、“”、“”三块林地历史以来一直是答辩人土相村所有、使用、收益,并得到的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