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及相关司法解释,以非法占有文物为目的,盗掘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依法应予惩处。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只要行为人明知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而加以盗掘,并且客观上实施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即构成本罪。这就是古墓盗挖判几年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