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间,并不中断案件的侦察、起诉和审理。 对于证据不足取保候审的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侦察,证据收集充分之后可以移动检察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对于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应该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