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偿还了农民工应得的薪金,农民工仍然以各种理由索要薪金以外的钱财,那么当事人可以选择报警 警方会依法处理。
如果农民工仅仅是讨要其应得的薪金,那么这是其合理合法的权利!
老板应当依约支付给农民工应得的薪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恶意欠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农民工在得到应得薪金后 还要求老板支付别的费用,那么涉嫌敲诈勒索 否则就是农民工在进行正常的讨薪活动 履行其合法的讨薪权利!
反而 如果老板符合以上司法解释中的任何一款 可能面临”恶意欠薪“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