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第15条的区分原则,合同生效只意味着买受方有权依照合同要求出卖方协助转移机动车的所有权,否则出卖方依法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汽车所有权的转移,还需要汽车现实的交付行为。汽车属于法律上的特殊动产,根据《物权法》第24条的规定该类动产的所有权移转规则遵循“登记对抗”主义。也即是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当出卖人将特殊动产交付于买受人时,买受人获得该特殊动产的所有权。因此,若此时原车主已经将汽车交接于你,你已经控制了该机动车,如已经置于自己的车库,已经拿到钥匙。法律上这个机动车的所有权已经转移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