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在中国是主刑之一,拘禁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拘役有如下特点:
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
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扩展资料:
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可见,拘役的上限刑期与有期徒刑的下限刑期(6个月)相衔接。
这一规定较好地体现了拘役的特点,使刑罚体系更为连贯和严密。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