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传唤:法院主审法官需要向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3月14日修正版)第五十二条规定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2、第二次传唤: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认罪可以轻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