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违约金比例如何确定 在衡量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时,司法解释只是将“违约造成的损失”作为参考标准。而像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不具体或者说无法用货币量化,没有参考依据确定违约金额违约金比例该如何确定呢。 在难以量化违约损失时,如何确定违约金相关法律没有规定。在处理该类案件时,只能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精神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予以酌定。
首先,不能完全以惩罚原则处理违约金,即按双方约定支持违约金;
其次,根据不同案件类型适用的相关法律体现违约金的惩罚和赔偿双重功能;
最后,确定的违约金既能保障守约方未因守约方违约造成损失且能从对方违约获取“诚信利益”,又能惩罚违约方,同时又能有效保障整个社会交易秩序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