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医原则
一档参保人: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档参保人:门诊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在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大病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
三档参保人:门诊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
2、普通门诊待遇
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普通门诊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社康中心的基本医疗费用,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
属于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属于医保目录的单项诊疗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给每位二档、三挡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总额不超过1000元。
3、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超过的部分可以到定点药店购买医保目录范围的非处方药可以为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支付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可以为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二档参保人三档参保人: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