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工程保密协议书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实施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确保国家及单位的机密,现就本项目涉及相关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保密事宜,依据国家保密法和相关安全保密的规定和要求,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应对甲方安全防范项目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对参与项目建设不得作为业绩向外宣传或制作广告等。
二、乙方凡使用到本项目的文件、资料、图纸,必须认真履行登记手续,严格控制涉密人员和范围,各项资料要落实专人保管,不得任意扩散、擅自印(复)制;不得丢失,因发生丢失时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
三、乙方要落实专人负责有关电子文档资料管理,项目用的计算机要与互联网进行物理隔离,严禁上网传送有关信息资料。
四、施工现场严禁拍照、录像,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因建设需要拍照或录像的,须报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并由专人陪同进行。
五、乙方应对参建人员进行严格审查使用,严格落实保密责任,严禁使用非专业和身份不明人员进行安装施工。
六、项目建设竣工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图纸等保密信息报送甲方,并承诺终身保守本项目涉及的秘密事项,包括技术秘密、安全秘密、商业秘密等。如乙方以任何形式公开或复制本项目涉密文件、图纸等内容的,均属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期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签订日期:二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