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为职业病。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限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可。用人单位未按前款限定提议工伤认定申请的;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手续。按照本条第一款限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意外发生的时间、地点,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限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花费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向兼顾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议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工伤认定由当地人社局属下的工伤科负责医生只负责治疗和出具诊断书;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判定书)、原由以及工人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手续不完整的,所在单位应当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时限能够适当延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工人发生意外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限定被诊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手续,工伤工人或者其近亲属: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会组织在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第十八条 提议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手续,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兼顾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议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解决。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手续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