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属于自行自愿安装的,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强制安装。
2、特殊用途的车辆行车记录仪,属于强制安装。《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经2013年12月16日交通运输部第13次部务会议通过,该《办法》分总则、系统建设、车辆监控、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其实规定了运输车辆,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必须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该《办法》分总则、系统建设、车辆监控、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6章42条,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3、建议各种车辆尽量安装行车记录仪,费用几百元,但能确保自身的很多利益得到维护。俄罗斯和韩国等国已经出台法律强制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并把行车记录仪记录的图像声音作为证据使用。而在这一事件中,我们可以发现,行车记录仪其实大可以部分担当恢复事件真相的技术手段。有呼声建议国家应制定法律,强制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行驶途中也必须使用行车记录仪。同时,还要制定法律,奖励司机依据记录仪所获取的图像和声音,依法举报其他司机的违法违章行为。如果这一建议付诸实施,那么,不仅道路执法死角即警察难以现场执法的地方也会受到众人监控并被举报,某些司机的恶行定会受到处罚而收敛。而且,一旦发生事故,行车记录仪也能提供大量物证,真实地还原事件发生的经过,有利于法律的实施。成都女司机案件以及各种网站行车记录仪视频的传播就凸显了行车记录仪的重要性,和对人们生活的影响。